内容提要
——曲江新区携手中国人寿的百亿保债投资计划全面落地。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于近日正式发布,是我国专门规范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的首部行政法规。
——佳力奇通过2023年安徽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认定。
——超导体获0到1重大突破,液氮温区镍氧化物超导体被我国科学家发现。
百亿险资入曲江
据西安发布等官方消息,近日,曲江新区携手中国人寿的百亿保债投资计划全面落地。消息称,双方将通过本次合作,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将长期限、大金额、低成本的保险资金投向文化旅游和区域基础设施等领域,满足文旅行业实体经济对保险资金的直接融资需求。
据了解,该项“中国人寿—曲江文控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通过多期完成,目前披露已完成一二期共41亿元规模的资金签售认购,整体计划将分为4期完成,共100亿元规模。
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文控)是该项计划的融资主体,按照中国人寿的相关信息披露公告,该债权计划投资期限为10年,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相关文旅产业项目、调整投资项目债务结构,以及补充融资主体的营运资金。债权计划由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这显示了西安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决心和对曲江的支持态度。
曲江文控最新的2023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显示,截止2022年年底,公司总资产1976.09亿元,负债合计1668.50亿元,总债务1014.76亿元,到今年一季度末,其负债规模略有下降。
评级报告的主要观点为:西安市政治经济地位重要,经济财政实力及增长能力省内领先,潜在的支持能力很强,曲江新区在西安市战略地位重要;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曲江新区最重要的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地位重要,具备很高的政府关联度。同时,需关注财务杠杆持续高企,短期债务压力大,流动性紧张,风险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和公司收购资产的经营情况对其经营和整体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今年以来,在贵州、昆明等一些地方陆续出现地方债务风险的显性化危机,主要体现为短期债务偿付能力有限,流动性紧张,短债的逾期甚至违约引起了地方金融市场的波动。
据悉,中国人寿的债权投资计划其中一部分资金,将用于曲江文控债务结构的调整,使用长期限低成本的资金置换一部分成本较高的非标类融资,资金成本在5个点以下。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这一做法与此前江苏等地陆续开展的化债行动思路相似,总体思路是使用期限较长、成本较低的资金置换高资金成本的短期债务,以化解短期债务风险,今年以来,江苏扬州等多个地市通报提到,明确要求地方融资平台调整债务结构,使用银行贷款或者其他长期限低成本的资金对部分定融非标产品进行置换,要求融资成本严格控制在6%之内。
西安发布的消息称,在本次双方合作的基础上,中国人寿还将进一步深化与西安市合作,完善在陕西投资布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与西安市优势互补、防范风险、共谋发展,在金融服务供给、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更新、能源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共创ESG绿色创新发展生态,努力为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法制化全景
为了将私募基金活动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进行监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近日正式发布。作为我国专门规范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的首部行政法规,《条例》的颁行,既是针对我国长期以来私募基金监管行政法规层面依据不足而做出的积极回应,也是从顶层设计和市场实践相结合的角度为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提供了透明规范、可持续的政策环境和制度基础。参照行业治理的结构要素,总体而言,《条例》从统筹协调、全面规范、差异监管三个维度系统展示了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的法治化图景。
其一,统筹协调。从我国基金行业制度规范的演进脉络考察,尽管股权基金与证券基金以及私募、公募的区分都只是基金项下的基本分类,具有统一规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但我国2003年《证券投资基金法》仅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公开募集的、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作了补充规定,但并未明确将私募股权基金统一纳入《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调整范围。为进一步规范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进私募基金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条例》统筹兼顾、顺应市场需求扩大了适用范围,将契约型、公司型、合伙型等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一并纳入调整范围。这种一体化的规制模式,既实现了规范层面内在统一的结构安排,也顺应了不同分类的私募基金彼此兼顾的推进机制,无疑有利于实现私募基金管理法治体系的合理建构和系统效应。
其二,全面规范。私募基金行业的法治建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但私募基金行业的法治化目标,包括《条例》的总体思路就是发展与安全并重,既要充分发挥私募基金服务实体经济之效用,又要防范化解基金行业重大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为切实防范私募基金领域风险,《条例》在总结已有经验的基础上,本着规范监管和尊重市场规律相结合的原则,在尊重私募基金行业相关主体意思自治的基础上,从“主体-行为-责任”三个向度对私募基金行业作了全链条全方位的规范优化。从主体层面看,主要是突出对关键主体的监管要求。具体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管和从业人员的要求、私募基金托管人的职责、私募基金的资金募集和备案要求,尤其是以负面清单形式列举规定了不得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的情形,以及不得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等情形,从而为强化源头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行为层面看,《条例》在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要求其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义务,增设相关主体禁止性行为规范,并具体从募集资金、规范投资运作、增强信息提供透明度等关键环节提出了针对性的监管要求。例如,针对基金市场行业乱象,《条例》在明晰了基金产品备案要求及流程的基础上,划定基金投资范围,完善专业化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制度安排,规定相关主体信息提供、信息报送义务,同时禁止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资金、禁止突破人数限制,禁止公开宣传推介等行为。上述行为规范基本实现了私募基金活动的监管全覆盖。从责任层面看,《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监督管理的职责、程序、工作要求、有权采取的措施以及和其他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等事宜,为后续开展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提供了明确依据。针对规范性要求条款,《条例》逐一规定了法律责任,同时对标《证券投资基金法》加大惩处力度,解决事中事后监管手段不足、处罚力度过低等问题。此外,针对近年来私募基金退出难、清算难等问题,明确了私募基金退出机制的基本条件和运作程序,以推动基金市场有进有出良性生态的形成,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其三,差异监管。私募投资基金作为类的概念,概括了同类对象的共有性质,应该采取同类化的规制模式,但统一立法并不意味着一刀切地适用所有情况,仍可根据市场实践中差异化业态实施必要的差异化管理。以创业投资基金为例,尽管创业投资基金性质上也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运营(即募集、投资、管理和退出)应符合私募基金监管的一般规则,但鉴于其在投资阶段、投资期限、投资对象、退出机制等方面具有一定特殊性,尤其是为了鼓励、支持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有效发挥创业投资基金在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积极作用,《条例》针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性质和特点,设置专章规定,明确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条件,并在登记备案、资金募集、投资运作、风险监测、现场检查等方面,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差异化监管和自律管理。这种规范安排,无疑也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关于“对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和行业自律”相关要求的具体体现。
揆诸当下,市场化与法治化是我国资本市场正在积极推进的两大系统工程。《条例》作为我国资本市场市场化与法治化建设进程中的又一标志性成果,它在洞察市场实践,凝聚共识的前提下,提出了一种既能回应现实关注,又能引领未来发展的法治化建构方案。这种用法治引领市场发展的中国方案,不仅为优化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环境提供了更加充足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同时也是我国资本市场立法、执法、司法综合治理体系与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的表现与要求,而这种法治建设能力的实质提升,无疑为持续绘就我国资本市场法治新图景提供了有力保证。
佳力奇通过2023年安徽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认定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征集工作,佳力奇积极响应,最终凭借“航空先进复合材料智能制造基地项目”顺利通过了2023年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范示范项目的认定。
在“佳力奇制造”迈向“佳力奇智造”的新赛道上,加快数字化转型正逢其时。在转型中先人一步、快人一拍,谁就能占据产业发展“智”高点。因此,佳力奇一方面加大科创投入,以“产线、车间、工厂”为基本单元,既要加快“上云上平台”步伐,也要打造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还要提高自动化设备和信息化系统应用率,全面插上“互联网+”的翅膀。另一方面,也加大科研力度,顺应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发展趋势。
佳力奇将借此机会努力在企业数字化转型方面做出更加优异的表现。
超导体获0到1重大突破,液氮温区镍氧化物超导体被我国科学家发现
北京时间7月12日晚上11点,《自然》杂志(Nature)刊登中山大学王猛教授团队主导的科学成果:首次发现液氮温区镍氧化物超导体。
这是中国科学家在全球率先发现的全新高温超导体系,是人类目前发现的第二种液氮温区非常规超导材料,是基础研究领域“从0到1”的突破,将有望推动破解高温超导机理,使设计和预测高温超导材料成为可能,实现更广泛更大规模的产业化应用。
王猛教授介绍,团队耗时三年半,依托中山大学物理学院公共科研平台,通过不断努力成功生长了镍氧化物La3Ni2O7单晶,随后在中山大学高压实验研究平台以及华南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北京同步辐射装置开展实验研究,很快在实验上确定了此单晶材料能够在压力下实现超导,转变温度达到液氮温区,高达80K。这是继铜氧化物高温超导体后,另一个完全不同体系的高温超导体。
该发现得到了《自然》杂志审稿人的高度评价,认为它“具有突出重要性”“是开创性发现”。该发现在审稿阶段于科研论文预印平台公布后,迅速受到全球超导领域研究人员广泛关注和跟进研究,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已有十余篇相关理论和实验工作相继公布。在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哲生堂物理学院的实验室,王猛教授团队展示了一根几厘米的黑色料棒。这正是本次发现的“新星”——高温超导新材料La₃Ni₂O₇单晶样品。这根看似“朴实无华”的料棒,凝聚的是团队数年的心血。
超导材料具有绝对零电阻、完全抗磁性和宏观量子隧穿效应的特殊性质,因此具有重要的科学和应用价值。自发现以来,已产生了5个相关的诺贝尔奖。
中国科学家也因超导领域的突破两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以及一次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1986年,科学家首次发现铜氧化物超导材料,随后包括中国科学家在内的多国科学家将其超导温度提升到了液氮温区(77开尔文,即零下196摄氏度)。液氮的廉价和易得,推动了铜氧化物高温超导材料在信息技术、生物医学、科学仪器、电力、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应用。
2008年,日本科学家在一种铁砷基材料中发现了超导现象。很快,中国科学家合成出多种铁砷材料,将块材超导温度最高提高到55K,并推动了其应用,但未能进入液氮温区。
铜氧化物至此仍是唯一液氮温区的非常规超导材料。“科学家在铜氧化物超导电性研究中掌握了很多实验现象和规律,然而与高温超导的因果关系无法确定。”清华大学教授张广铭说,高温超导的机理至今未知,成为近40年来物理学中最重要的科学问题之一。